概 述
〈一〉
安吉境地于东汉中平二年(185)立县。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析安吉县南9乡置孝丰县。1958年11月撤孝丰县建制,所辖境地并入安吉县。
安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于北纬30°23′—30°53′,东经119°14′—119°53′之间。西毗安徽省宁国市、广德县,北邻长兴县,东接德清县、湖州市,南连余杭市、临安市。总面积1886.34平方公里。
安吉县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山区县,盛产毛竹,是全国十个竹乡之一。据1998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全县总面积282.86万亩中,林地190.17万亩,占67.23%;水域15.22万亩,占5.38%;其它(包括园地、耕地、居民点和工矿交通用地等)77.47万亩,占27.39%。2000年,全县总人口44.7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18万人,占70.5%。耕地面积31.55万亩,人均0.83亩,其中水田27.87万亩,旱地3.7万亩。
安吉县地处天目山北麓。天目山脉西起浙、皖边界的百丈峰,呈西南—东北走向,经西、东天目主峰入安吉县境内,绵延到太湖。主峰的西支和东支由西南和东南环抱县境两侧,从而形成西南和东南地势崛起,中部低缓凹陷,三面环山,朝东北开口“畚箕形”幅聚状盆地地形。
安吉县境内主要河流为西苕溪,发源于永和乡狮子山,自西南向东北斜贯全县,至梅溪镇小溪口出县境,过长兴经湖州注入太湖。西苕溪在县境内水系呈叶脉幅聚状分布,主要支流有南溪、龙王溪、浒溪、里溪、晓墅港、浑泥港等6支。河流呈山溪性特征:源短流急,谷地狭小,河床比降大,溪水涨落大,年内洪枯变化大。境内除西苕溪主流及其支流外,还有山川乡全部,递铺镇、昆铜乡部分村的溪水流入东苕溪;永和乡岭西村溪水流入安徽省东津河。
安吉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总特征是: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四季分明;春季回暖快,夏季多湿热,秋季来得早,冬季多严寒。年平均气温在12.2℃ — 15.8℃ 之间,年平均总日照2005.5小时。无霜期在203—226天之间。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48.9毫米。但时空分布不匀,在地域上南部山区大于北部丘陵、平原。在时序上四、五月份阴雨连绵;六月份霉雨集中,常出现洪涝灾害;七、八、九月高温干旱,同时常有台风暴雨侵袭,水旱灾害交错发生,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
安吉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4.5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2.36亿立方米,地下水2.22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3258立方米。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7.7万千瓦,可开发量为6.21万千瓦。此外,可供开发的抽水蓄能水力资源有454.8万千瓦。
〈二〉
安吉县人民自古以来,为了繁衍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世世代代与水、旱、风、雹等自然灾害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凿塘、筑坝、开沟、围 、疏浚河道,防御洪涝,引水灌田,代代不息。
唐朝圣历元年〈698〉县令钳耳知命督造石鼓堰、东海堰,凿邸阁池。宋嘉定年间〈1208—1224〉有陈季永率领乡民筑吴塘、横塘、朱塘〈均在今安城镇北〉。明洪武十年〈1377〉马文敬知安吉县,筑圩浚渠,民有所依。洪武二十七年〈1394〉诏谕天下郡县修治水利,各县置治农县丞兼管水利,并派国子监生分诣郡县督办。洪武二十八年〈1395〉,安吉筑刘家、朱墓溪、散东、范太等36坝;开五沸、石山等50沟;孝丰筑芦村、永风、大山、百沸等37坝,开大黄、仲干等63沟。明嘉靖十三年〈1534〉,孝丰东南乡乡民以毛竹为原料,利用水力进行手工造纸。汉唐已有“圩田古制”,筑 堤以防御洪水,至清同治十三年〈1874〉有 50个,保护农田5万余亩。清光绪十六年〈1890〉,安吉、孝丰知县禀府兴修乌象弄坝。
民国时期,随着近代水利科学技术的引进,降水量测报、河道水位观测等水文基础工作的相继开展,地方还成立了水利议事组织和管理机构,同时多方筹措资金,征集劳力修建了防洪、排涝、抗旱工程。民国10年〈1921〉八月,孝丰设立雨量站。17年〈1928〉二月,由杭州、安吉县、孝丰县等15个县市各推选一人组成浙西水利议事会。18年〈1929〉八月,梅溪设立水位站。22年〈1933〉二月,塘福〈今塘浦〉挑水坝修筑完工,填块石挑水以固塘脚;七月许家庄堤完工,块石护岸945米,护坡131米,挑水坝4座,投资2.19万元。24年〈1935〉六月,浙江省水利局对东西苕溪进行查勘,编写〈〈东西苕溪支流查勘报告〉〉,拟在汤口镇下坑口附近建水库。28年(1939),孝丰乌象弄下游黄金坝开辟新河工程竣工验收。35年〈1946〉五月,省水利局编写〈〈孝丰登龙桥水力发电工程初步报告〉〉,同年提出青石桥水力发电工程设计图表,拟定装机容量130千瓦。
安吉历代的水利建设,尽管形式单一,规模不大,却都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在与水旱灾害斗争中创造出来的,对当时的农业生产,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社会制度和科技水平,水利面貌并未发生大的改变。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吉县的水利建设跨入了一 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五十一年的艰苦奋斗,取得了光辉业绩。
解放初,安吉县的水利基础十分薄弱。安吉、孝丰两县山塘蓄水量约50万立方米,提水灌溉靠人力水车, 堤堤身单薄,岌岌可危。建国初的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期,在农村土地改革运动的推动下,农田水利建设着重整修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破烂山塘、堰坝、 堤等工程。1952年,在省、专区帮助指导下,动工兴建安吉县第一座水库——高禹镇红庙水库,总库容24.5万立方米。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正值国民经济“一五”、“二五”计划期间,农业合作化的发展,促进了农田水利建设。在经历1953年大旱,1954年重涝和1956年洪灾之后,贯彻“以蓄为主,小型为主,群众自办为主”的方针,实行“旱、洪、涝兼治,蓄、引、提结合”的治理措施,广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山区先后兴建了天子岗、红庙、椅子塔、潘乐坞等一批中小型水库,普遍修建山塘,取得了巨大成就。1957年蓄水量已达3713万立方米,相当于解放初50万立方米的74倍。同时,大力改造堰坝工程,将原有的草坝、土坝逐步改建为水泥浆砌块石坝。在平原 区大力加高培厚 堤堤身,推广抛石护岸,逐步发展机械提水灌溉。1957年6月,孝丰县第一座水电站——报福机器碓水电站建成发电,装机20千瓦。在1958年的“大跃进”中,老石坎、赋石、城郊三座大型水库相继全面开工,草荡、受荣、石冲等一批小〈一〉、〈二〉型水库也相继上马,终因建设规模过大,超过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能力而难以为继,留下了一批半拉子工程,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教训深刻。
六十年代初连续三年自然灾害后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省编制了《西苕溪流域水利规划阶段报告》,提出了“上蓄、中疏、下泄”治理方略,对“大跃进”遗留下来的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进行补充规划设计;对新建项目坚持按基建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在施工中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使工程尽早受益。在“农业学大寨”中,山区建成老石坎、大河口等大中型水库,完成石冲、受荣、草荡等一批中小型水库的续建配套;平原 区建设“保收 ”工程,培修 埂、砌〈抛〉石护岸,增强 堤抗洪能力,同时新建一大批电灌机埠和排涝翻水站;浑泥港流域开展山水田综合治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水利事业受到很大的干扰和冲击。但我县广大干部群众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困境中仍坚持不懈地进行水利建设。七十年代,赋石水库、老石坎水库和天子岗水库二期,以及潘村、罗家费、迂迢等一批大、中、小型水库先后完建;同时开发农村小水电,至1979年装机容量超万千瓦;开展以治水改土为中心,实行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排、灌、降配套,田林路渠配套的园地化农田。1978年,由于片面追求改河造田,扩大耕地面积,在没有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对西苕溪干流及其支流共11处河段进行裁弯取直,新开河道,破坏了原有稳定的河相,造成河床纵坡加大,冲刷加剧,给防洪安全带来新的后遗症。
八十年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的指导方针,实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罗家费、双举塘、石坞岭等小〈一〉型水库及百万立方米以上水库的保坝工程,狠抓百万立方米以下水库的续建配套和除险加固,充分发挥了工程效益。加强河道管理,在严禁向河道倾倒废土、废渣、垃圾和违章建筑的同时,抓好西苕溪梅溪镇河段和递铺溪递铺镇河段的清障工程,拆迁私房120户,公房28个单位,计面积15573平方米;拆迁场地14000平方米,使梅溪段常水位时河宽在80米以上〈原最狭为25米〉,递铺镇河段宽在30米以上〈原最狭为15米〉,基本满足行洪要求。平原 区开展 堤灌浆灭蚁,加固内塘,结合航道护岸,进行标准堤建设。加强工程管理,对主要水利设施进行了以查安全、定标准,查效益、定措施,查综合经营、定发展规划为内容的“三查三定”工作,逐步把水利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管理上来,在确保安全,提高效益前提下,发展综合经营,增强工程管理单位自身的经济实力。1988年10月,停建七年的赋石水库配套渠道工程重新复建,至1993年10月,全长43.2公里的渠道工程竣工受益。通过三十多年的努力奋斗,安吉县农田水利设施初具规模,初见成效。八十年代正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特定历史时期,对水利建设的发展和已有成果的巩固等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要求。国家水利部提出了“全面服务,转轨变型”的改革方向,即从以农业服务为主进一步扩大到为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发展服务,从不够重视投入产出进一步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从单一生产进一步转到综合经营型方面来。“七五”期间,从水费改革着手,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为深化改革,逐步适应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应配套法规相继出台,开创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新局面。
九十年代,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实现经济腾飞的关键时期。在“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强化基础设施地位”的大背景下,安吉县抓住机遇,以实施“全国第二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全省第二、三期自力更生治水扶持县”和“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县”为契机,贯彻“狠抓水利建设,强化水利执法,壮大水利经济,增强服务功能”的指导思想,水利建设和水利经济发展较快,水利基础产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1991年,安吉县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县委县府紧抓机遇,改革办电体制,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小水电得到快速发展。经过四年努力,完成了水利部规定的工作目标,于1994年10月提前一年达标。完成新建扩建电站22座,增加装机6435千瓦,全县总装机达23100千瓦。达标后,把开发小水电作为水利经济增长的突破口,继续抓好开发,至2000年全县共有小水电站108座,总装机41892千瓦。在农村小水电大开发的同时,国家计委批准的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于1992年6月进场动工,1994年3月开始开挖地下厂房顶拱层,主体工程全面展开,1998年9月第一台机组正式投入运行,至2000年12月全面建成,总装机达180万千瓦。
1994—1999年,安吉县连续两期列入全省自力更生治水扶持县,以“小型大规模”的战略思想,贯穿“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工作方针,出台了健全劳动积累工制度和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地方和受益区群众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保障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六年来,以赋石灌区渠系配套及干渠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大河口,石冲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全面开展塘坝、水库除险、维修和加固,共完成79处〈座〉除险加固,其中:中型2座,小〈一〉型5座,小〈二〉型40座,小〈三〉型32座;以西苕溪干流标准堤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 区堤防岁修、加固,共完成标准堤建设18公里,砌石护岸7公里,抛砌石〈包括内塘加固〉13.5公里,灭蚁灌浆30公里,整修堤埂〈土方〉40公里;以圩区中格局整治及现代化园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动中低产田改造;以山河港小流域治理,递铺溪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河道治理工程。通过六年的不懈努力,已建工程、设施存在的标准较低,工程老化,配套不全等问题,有了明显的改善,提高了工程效益,增强了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1994年1月,经国家水利部批准,安吉县列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县。年内,成立了安吉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组建了执法队伍,编制了安吉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规划。县政府出台《安吉县实施〈水土保持法〉暂行规定》、《安吉县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暂行规定》等5个规范性文件。对全县170余家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发放水土保持方案许可证73份,全县生产建设单位共投入水土流失治理经费1150万元。1995年4月通过部级验收。自《水法》颁布实施以来,安吉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好评。在实施“试点县”后,采用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法令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法制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此基础上,一方面提高监察队伍自身素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审批制度,严肃处理水事纠纷和违法案件,坚持收好管好用好水资源费、工程水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一方面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实施明示管理,针对西苕溪采砂秩序混乱,案件不断发生的状况,在集中整治过程中,经过查勘划定禁采区和保护区,以保障河岸工程、设施安全。为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检测工作,在缫舍乡和杭垓镇建立2个水土流失治理示范点,面积300亩。在赋石水库上游设立一个水土流失监测点。在凉亭岗湖州砖瓦厂建立1个矿山资源开发水土流失治理示范点,在废弃的取土场种植国外松50亩。1999年,安吉县被水利部、财政部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与河道疏浚,小流域治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资源开发相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2000年11月通过达标验收,安吉县水土保持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建国后的五十一年,安吉水利建设成绩斐然,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累计投入水利资金50590.52万元〈不包括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其中国家和地方投资25842.77万元;群众投劳11515.88万工,完成土石方11528.67万立方米。建成水库79座,其中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8座,小〈二〉型水库68座,总库容39776万立方米;塘坝307座,库容755.82万立方米;堰坝1090条;发展电力排灌站614座,动力11412.7千瓦,水轮泵站7处,12台;修建 堤205.89公里;兴办小水电站108座,装机41892千瓦;新建和修建数千公里的排灌干、支渠。至2000年,全县27.85万亩水田中,有效灌溉面积达27.16万亩,占97.52%;旱涝保收面积18.21万亩,占65.38%。全县粮食亩产从1949年121公斤提高到2000年376公斤,总产量由42445吨提高到150505吨。水利建设的成果,对抗御水旱灾害,促进农业增产,保障城乡防洪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但是,现有的水利基础设施还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总体上讲,工程标准偏低,设施老化,灌区配套不全,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水土流失有待根治;东部山区河流尚无控制性骨干工程,河堤防洪标准偏低,河道行洪不畅,致使城乡常受洪涝严重威胁;水质污染仍较严重,城乡供水需求日益增大。党和国家把水利摆到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地位,“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显示,“水是生命之源”,水利工作任重而道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臻完善,围绕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必须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扩大投资渠道,增加水利投入,把除害与兴利,治理与开发,服务与经营结合起来,管好用好水资源,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和新的水利体制相适应的运营机制。同时必须进一步深入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及其配套的法规、法令,使水行政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